我非朱火,我是月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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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设同人自习】死与火

是《烟士披里纯》的未公开稿之一的未修版(还有余本,宣发戳这里

趁着楚楚生日来发发

赛博au,《红、白、蓝的菱形画》的后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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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试图用最里层的墙灰来代替油漆,楼下的女人眼里落了红蓝两色的光,面容被剔得精致,她递给我半支烟,说我是超现实主义。

而我的现实在哪里,我并不怎么留意。他会回来,会走到街角,被熟人挥手吸引注意力——“Kun!”他们这样叫他。

于是烟灰掉下来,我的舞者也看到了我。

我这样斜倚着高窗,后背只挂住一半,脚底下悬空,稍有不慎就要坠楼。周自珩赶几步到我的楼下,仰脸对我无奈地教训,问我这样直晒着霓虹灯手会不会疼。二楼算不得很高,我还能和底下探出半个身子的女人交谈。他不把无谓的担心讲出口,温柔得很是顺我心情。

若果时间是一把铡刀,我们都要被拦腰斩断。

我唇齿间有女人口红的滋味,烟嘴上沾得像血。他转过身上楼,我盯着手背上蔓延开来的病,还是要把得来不易的赏烟抽干净。

——蝶纹症见了光要疼,我在窗口待久了就扶不住画板。刮刀刮走多余的灰色,那些簌簌掉落的碎片好像我的皮肉。我分明画着这个彩色世界不存在的东西,但又好像一张自画像。

自珩回来我身边的时候,我刚好把烟头按熄在窗台上,同女人道声晚安。预备着收了今天的工,就回去躺好做我自己的乖巧病人。

没有人能诊治这种新人类的慢性衰老,叫作疾病都不贴切,它只是时间的刮刀。

我过早地准备凋谢,不明缘由。

他看我抖着手把“Tsing”的最后一笔歪得潇洒,就飞快没收了我的作案工具,抱着我回去睡觉。这距离我以往犯困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,他很不讲道理,我决定闹一次脾气。

楼下女人笑着叹气,接了我的飞吻,仍旧悬在窗边与外面的人讲话。周自珩同她点头招呼过了,要用被子裹着我回屋里去。

时间在我们的认知里只能单向朝前跑,甚至不能为谁而停驻——或者说时间这个概念刨去被人为建构的部分,应该是最为客观而冷淡的存在。除却名字,除却人们的刻印,就没有别的意义。

周自珩与我和衣而卧,下巴抵着我的头顶,身上有股湿漉漉的味道。他从静音区回来的,便该是这个味道。

他要我为他重拾画笔,又要我为他脆弱神经质。我在病中感觉到生活的可恶,人们浑身是炸弹的时候不觉得疼,原来都留到将死之前来体会了——苟延残喘这么辛苦,不如早些去死,不要享受别人应得的那一口空气了。

同时他还是偶尔去静音区给旧人类跳舞,Kun就还活在旧人类的家园——很像博爱协会的另一个极端。如果说博爱协会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变革,代表着自杀的枪和尖锐的刀;静音区应该就是在沉默中爆炸的隐痛,扎在你血肉中的一颗鱼刺。

我想要像博爱协会那样的人叫嚣的狂欢一般去死,也不愿待在静音区自我放逐。

虽然我们已经被这个世界遗弃在角落里,但好歹大家都一起很久没见过日光。

我这样想着,心口就钝钝地痛。于是在这样的摸索中我终于知道蝶纹症的病因,那是种心灵的枯死——一旦我从什么地方汲取到重来一次的活力,它就要阻止我,劝我放开手。

周自珩吻我额前的冷汗,不知道我后背也下着雨——一瞬间就是半辈子,捱过去的话。

每日补给和我的画能供应一部分我们的生计,他仍然在肉眼可见的消瘦下去。芭蕾舞者长久保持的那种优雅匀停的肌肉线条,在他身上还存有稀薄痕迹。我碰到他手臂上的淤青,他也不皱眉头。

“你好粗心。”我轻声说。

他点头承认,揽着我的后颈,说疼得厉害仍然可以咬他。

我晚上时常折腾得睡不着,要到快天亮的时候才能睡一会儿,白天大半时间都困倦,傍晚最适合我活动。他也都知道。

好像痛是旧人类的劣质遗传,分秒提醒我快些去死——白日里也不能见光。我不知道疼痛的根源,他们发作起来的时候每一寸皮肉都像在皴裂刮落。我给自珩的侧颈留了个浅浅的牙印,赎不清我的罪,我只好罚我活着。

我张开手,把他圈起来,抱一抱就什么都可以忘了。

自珩的演出并不如过去那样顺利,他要躲开无处不在的监控潜进静音区,又登上旧人类的舞台,表演一场旧日的屠杀。他在我面前绷起脚尖旋转的时候,每一个动作都美丽,臂膀肩颈舒展又放松,像画本里的天鹅——

人类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,我看他的新伤旧疤,不知道我的福柏遭遇了多少苛待。我怕他蹭破一点油皮,失去了一点我刻印在他怀里的痕迹。他人却在疯狂打磨,试图在一块宝石的割面照出自己的得意。

你好粗心。

我这样对他说,我说你要把我弄丢了,你说好要记住我,记得我是谁,我是夏习清。

他摸着我的发尾,学会了旧人类的哄骗。

“习清,人类不用身体来记忆的。”他回答。

但我吻他的嘴唇他知道如何回应,也知道封闭呼吸,我们就会抓牢彼此。人想要崩溃是那么容易,只要暗示自己一句——因着你卑劣的那一部分,你是如此不幸。

“我好想毁掉你。”

我摸着他的唇角,指甲轻轻划过去——我来代替他笑了。我把心事讲给他听,这么脆弱,这么卑劣的人,是我啊。

因为快活而喘气,疼痛就被挤到了角落。我笑得眼睛湿了,听他叹气一般说起,静音区当然不是什么好地方,只是一边折磨你,一边让你活着,只要你认同自己判定的罪名,一切都可以很轻松。

我提出来要和他一起去,寻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时辰,我穿我烫好的衬衫,挽起来过长的头发,去我们初恋的刻度线里走走。

自珩算着日子告诉我演出的时间,我一时兴起要在家里给他剪头发。楼下的女人短暂失业,那天问起来我自己,我说我习惯了他们温暖我后颈的温度,比人类的目光友好,是忠贞无二的陪伴。

周自珩的头发摸起来很有质感,头皮的温度比其他地方好像要高一些,顺着我的指腹到手心,烘得我也热起来。我捏着金属的小剪子一绺一绺地剪过去,他一动也不敢动。但其实我的手艺很好,我知道他要怎么样才是最好看的。

我曾经说过,人们不一定会记住高坤,但我一定会记住周自珩。新人类的一生何其漫长啊,漫长到大限将至的那一天回想起来只觉得前后无依,一辈子仿佛一瞬—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或许长和短都并没有什么分别,思考之于我们是最廉价又最奢侈的东西,我们最需要,又最不屑。

人们活得太非黑即白太极端,但是乐此不疲,不怕悲伤。

我告诉他剪下来的头发要烧掉,说不定以后就能有钱了,他再也不用为了四个通行币趴在我床头摇我的手指。他笑我的迷信,问我从哪里听来。

我一边找火折子,一边正色道:“这是古老的风水学,信则灵,你不要打扰我许愿。”

自珩演出的舞台在静音区非常不起眼的文艺工厂,我们要走三个小时才能到。他拉着我的手挤上去往城区边界的光轨车,我在尾端的廉价车厢里仍然用兜帽捂住额头,抱着他的腰被好好藏在日光不能照耀的地方。越向建筑稀疏的地方开,天色就越亮。

听说很多年前,新人类的聚居区建立起来的时候,四季的天是不同颜色来区分的,人们活在梦幻般的投影里,以为自己得到了新生。

我越过自珩的肩头向车窗外张望,伸手捏掉他颈边不小心沾上的几根头发碴子,碰到他被霞光染红的皮肉,又对着吹了口气。自珩拉开我的兜帽,低下头来贴着我的脸颊好说话。

“习清,我好紧张。”

他呼吸的热度也很贴近,我缩了缩脖子,想到了很远的地方。

终点站下车的人已经不多,自珩陪我绕过许多小山似的废料堆,反光的表面让我眼神昏聩,朦胧以为是见了锈迹斑斑的山水画。

在分界网的某个角落,是人们发现可偷渡的洞口,巡逻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收费站。我们钻过破洞,一脚踏入静音区的土地——在这里,监控失灵,所有人都无迹可寻。我呼吸的时候空气充满我的胸腔,金属肋骨的存在感都被极大程度地降低。

我拉开一点胸前的衬衫布料,那一片特别的透明皮肤下,金属光泽浅得几乎看不见。但裂痕仍然存在,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向我哭诉着光粒一头扎进去的刺痛。

自珩帮我扣好衣服,很轻地吻了下我的指尖。我们将要穿过一小片无人区,到达他熟悉的那个文艺工厂,这路上的日光充足得几乎能让我蒸发。但我执拗地敞开了领口,如果这颗心脏没有见过光,那么我的画就是黯淡又贫瘠的荒芜星球——并不能执行一种“拯救”。

他不问,我不说。这样的默契令人感觉到舒适——我不是没想过早些遇见他会是怎样,但时间不能倒流,过去的我们并不一定能相互吸引。我们在最好的时候相逢,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。

于是我们终于走进了偌大的工厂,经过稀疏错落的观众席,他把我安置在提前准备好的第一排正中间,匆匆去后台换衣服。

我望向灯火烂漫的舞台,等我的福柏穿着掐腰的舞衣,顶着我为他剪的发型,像我床头的八音盒那样旋转。

而四周的光忽然熄灭,我沉进一生尽头的暮色。他拨开帘幕踩着追光而出,我有这仅此一束的温暖,这里是我多么理想的坟场。

-END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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